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名称 |
申请行政程序需要的资料清单 |
行政程序执行时间 |
行政程序执行过程中签发的文件有效期 |
实施行政程序收取的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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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法人名称 |
标准格式申请书 在法人或个人代表提交文件的情况下,根据规定的方式确认申请人权力的文件副本; 允许使用姓氏,名人的别名或在法律确定的情况下使用名字的许可证如果是本人来申请,需要携带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
如果是本人来申请 – 当天操作 如果通过邮件提交资料 - 从收到申请书后起两个工作日如果提交电子版资料 - 从提交申请书后起一个工作日 |
一个月 |
免费 |
发行法人和个体企业家统一国家登记册摘录 |
自然人申请书 (法人申请) 确认支付国家费用的水单 或确认有权免除支付国家费用的文件 |
五个日历日 – 自然人 七个日历日 – 法人 |
无限期 |
国家费用 – 1个基本单位 / 每个法人实体,每个个体企业家和摘录的每个副本。 |
负责行政程序的实施,以及国家注册清算手续负责人、 组织法律处主管专家:博普科夫·谢尔盖·瓦西里耶维奇(当他不在的时候请找组织法律处处长:纳沃伊科夫 安德列伊 米海洛维奇)。白俄罗斯共和国,维捷布斯克市,茹尔热弗丝卡娅街一号,4号楼,12-13办公室 邮编:210017。电话:64 58 9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7:00。 午休时间:13:00 - 13:30